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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亚投资政策解读】在马来西亚投资有这么多税务优惠政策!
来源: | 作者:盈科外服 | 发布时间: 2019-12-19 | 4245 次浏览 | 分享到:

  马来西亚首相马哈蒂尔于2018年10月31日启动了《马来西亚国家工业4.0政策》,该计划的侧重方向,包括制造业三大催化行业-电子电气(工业电子、消费电子等)、机械设备(专业设备加工、发电设备等)、化工(石化产品、橡塑产品等),以及两个重点增长领域-航空航天(系统集成、工程设计等)和医疗设备(智能穿戴、医疗设施等)。


  马来西亚税收制度发展健全,其主要税收制度是来源于英国和澳大利亚的税收制度。马来西亚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实行分税制,联邦财政部统一管理并负责制定税收政策。

1.新兴工业地位(PS)优惠
  新兴工业地位优惠措施包括法定收入的70%免税(某些活动为100%)为期5年并可延长至10年。未使用的新兴工业地位亏损只能在新兴工业地位优惠结束后最多连续7年结转。新兴工业地位优惠适用于从事“受推广活动”或生产“受推广产品”的公司。

2.投资税收减免(ITA)
  投资税收减免在长达10年的时期内针对合格资本支出的60%至100%提供资本投资免税额。但是新兴工业地位优惠和投资税收减免是不能同时适用。

3.区域中心的优惠政策
  区域中心是指一家在马来西亚注册成立,并以马来西亚作为其区域和全球业务运营基地的公司,新成立的区域中心公司在5年内享有0%、5%或10%的企业税率,并可能再延长5年。对于现有的公司,包括已获得营运总部(OHQ)、国际采购中心(IPC)或区域分销中心(RDC)资格的现有公司,可以在五年内就其增值收入享受区域中心完全税务豁免优惠。
  对以生产货物为主的公司,在分销给最终消费者之前,对于其在自由贸易区内进行产品整合,生产和重新包装的原材料、零部件、制成品和货物集装,一律给予关税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