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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法律与税务动态-12月刊
来源: | 作者:市场部 | 发布时间: 2022-12-28 | 6742 次浏览 | 分享到:

欢迎收看2022年12月出版的《盈科外服柬埔寨法律与商业动态》,这是一期每月的法规、商业和投资动态,旨在让我们现有的客户、投资者、在柬埔寨的潜在投资者以及我们的合作伙伴了解柬埔寨法律法规、法规/经济政策和其他软框架的最新发展,以便感兴趣的各方能够做出明智的决定,同时保持良好的合规性。

 

1. 税务

税务局发布关于在经济活动场所陈列或悬挂税务登记证件的27185号指示

20221114日,税务总局(以下简称GDT)根据第114号次级法令第7条发布了上述指示。关于征收专利税的规则和程序,以及确定扣缴义务人的权利和义务和向客户征收增值税的目的,为了向税务当局申报税收,GDT发布上述命令,指示所有者和董事履行其义务,在其企业展示其企业登记文件如下:

1)总公司:税务登记证(Patant Tax)和(或)增值税登记证(VAT ;

2)分支机构办公室:证明分支机构注册的证件和税务登记证(Patant Tax)。

如不遵守上述指示,将被视为违反税收条例,相关主管部门将根据柬埔寨王国税法第133条对违规单位予以处罚。

 

2. 竞争、反垄断和消费者保护

2.1 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发布的通知

20221031日,商务部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发布上述《通知》,要求广告代理机构或自行做广告的企业纠正其广告活动、用词和宣传活动,避免误导消费者,出现虚假广告和负面广告。通知再次重申,任何广告代理商和销售者所制作的广告都必须遵守相关法规,特别是消费者保护法,以避免从20221031日起,因出现上述情形所产生的相关处罚。

 

2.2 关于商品和服务广告的管理的232号次级法令

柬埔寨王国王国政府于20221104日发布上述子法令,以确定管理商品、产品和服务广告的机制、程序和流程,以保护消费者并促进柬埔寨王国的公平公平竞争。该次级法令旨在管理产品、商品、服务的广告,甚至电子商务广告。

根据该法令第3条的规定,广告被重申定义为促进服务、销售、产品和货物的目的,以任何形式和手段面向公众任何群体的公开促销或宣传行为。商务部有权根据广告主或者广告公司的要求,提供广告合规许可。同时也授权商务部对广告进行评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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