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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下印度政府对企业的财税支持政策解析
来源: | 作者:盈科外服·印度 | 发布时间: 2020-05-19 | 7077 次浏览 | 分享到:

1、概述
考虑到新冠疫情在全球的蔓延,对企业和个人都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印度政府也采取了一定的措施来紧急应对。

2020年3月21日,印度政府颁布了《税收及其他法律(若干规定放宽)条例(2020年)》,对若干规定放宽。

2020年4月24日,印度财政大臣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一系列措施来应对新冠疫情的影响。为实施这些经济救济措施,一系列法案会将在后面陆续发布。

2、所得税
印度政府延长了18-19财年(公立年度2018)的延迟所得税申报,申报最后日期至2020年6月30日。

TDS/TCS 的季度申报期限从2020年5月31日延长到了2020年6月30日。

印度总理公民援助和紧急情况救济基金(PM CARES基金)已经建立。根据印度税法第80(G)条,对基金的捐赠可免除所得税。

直接税赦免计划(Vivad se Vishwas)的截止日期已从2020年3月31日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不再增加10%的税收,如果有争议的税收在2020年3月31日之后缴纳,则需要额外缴纳10%的税收。

19-20财年根据第80C款(LIC、PPF、NSC等)、80D款(Mediclaim)、80G款(捐赠)进行投资和支付扣除的日期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

节税工具投资、所得税资本利得展期投资等的申报截止日已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

发生在2020年3月20日到2020年6月30日之间,延期申报缴纳的预提税、常规税目、预缴税、证券交易税、商品交易税等的罚息已经从12%-18%的区间降低为9%。发生在此期间的延期申报缴纳罚款被豁免。

3、间接税

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在所有的海关站点进行24小时清关,以解决由于COVID -19疫情而导致的任何拥堵、延误或激增。

对于营业额低于5千万卢比的企业,2020年2月、3月和4月的GST申报截止日期已被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的最后一周。

对于营业额低于5千万卢比的公司,上述期间将不收取任何罚息、滞纳金及罚款。

对于年营业额总计超过5千万卢比的纳税人,GSTR-3B表格下的纳税申报截止日期已放宽,

2020年3月、2020年4月和2020年5月的纳税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的最后一周。然而,在相关到期日后15天(而不是现在的18%)收取9%的利息。不收取任何滞纳金或罚款。

GST年度(FY2018-2019)申报的截止日由2020年3月31日延长到了2020年的6月30日。

4、公司法

在暂停期内(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任何文件、申报表等需要在MCA(印度公司事务部)系统中提交,不论其到期日,逾期提交均不收取额外费用。

在申报E-form 20A表格时,新注册成立的公司被给予了额外的6个月的时间来进行申报,这个意味着从新公司注册成立起一年内可以进行申报20A表格

在2019-2020财年,至少有一名董事需要在印度境内居住满182天的条件没有满足,不会被认定为违规。
原定于2019- 2020财政年度生效的CARO-20的适用范围已改为2020-21财政年度。

5、银行和其他
以下是有关银行相关交易的放宽措施,为期3个月:

(1)从其他银行的自动柜员机以借记卡支取现金,不收取任何费用。

(2)豁免维持最低账户余额要求的费用。

(3)为所有贸易融资客户降低数字交易交易的银行费用。

员工公积金(EPF)电子查询及申报表的提交日期由2020年4月15日起延长至2020年5月15日。此外,员工社会保险(ESI)付款日期已从2020年4月15日延长至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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